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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纳入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将强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部门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本地区危化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源头准入以及危化品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等安全监管、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品事故等多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力推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实。

 

加大督导检查执法处罚力度

新疆宜化化工公司“7·26”燃爆事故发生后,安全监管总局鉴于该公司多次发生危化品亡人事故,责成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吊销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湖北宜化集团所属企业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区将其作为重点对象,强化监管执法,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深入查找分析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山东省东营、滨州、潍坊、日照、临沂等5个重点地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责成山东省及有关地市安全监管局严厉查处,共处罚和没收非法所得1300余万元。

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危化品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多部门联合开展易制爆危化品

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邮政局等部门于7月组织启动开展了易制爆危化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 10月 23日 ,共收缴易制爆危化品1207吨、炸药708吨、雷管151万枚,排查物流企业38.6万家、寄递企业25.8万家;全国各地共挂牌整治重点地市137个、重点县区569个、重点乡镇1595个;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物流企业1918家,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易制爆企业374家,邮政部门依法处罚寄递企业1555家。

 

深入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

教育部组织9个督查组分赴18个省(区、市),就高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燃气使用安全为突出内容,组织5个督查组对10个省级单位的28个市(县、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海关总署以跨关区交叉互联的方式,对涉及危化品仓储业务监管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回头看”。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摸排了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制定了全国化工行业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仓储经营企业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海洋局在重点河口和海湾、敏感海洋功能区、沿海化工园区等近岸海域开展了危化品风险摸底调查。铁路局继续摸排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建立了包含1113个办理站和1478条专用线的危险货物信息数据库,并研究绘制了安全风险分布图。

 

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

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巩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责任,不断巩固攻坚成果;研究提出了严格油气管道建设规划设计、加强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等10个方面、41条强化油气管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质检总局继续规范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15个省(区、市)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超过90%,其中北京、上海、海南、四川、西藏、宁夏覆盖率达100%。

 

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规划源头把控。发展改革委统筹开展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制定了规范文件;在各省编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过程中,对高污染和高危化学品企业提出了“禁止新建、改扩建,现有企业在3年内有序退出”的管控要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投产及在建PX项目开展了规范条件符合性检查,进一步调整了《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农业部禁止了39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健全法制要求。标准委、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危化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初稿)。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危化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部梳理了消防、化工、民用爆破、石油和石化等领域涉及危化品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交通运输部指导各地交通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海洋局组织起草了《危化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沿海产业园区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程》(草稿),初步完成了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的框架设计。

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相关部门征集了建立全国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需求,提出了初步建设方案。质检总局建立了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采用二维码及数字证书等作为压力容器的电子身份标识,并印发了通知在全国推广应用。邮政局推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邮件快件全流程“动态可跟踪、隐患可发现、事件可预警、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溯”的目标要求。

加强联合惩戒。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发布了102条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送审稿),从承保与投保、事故预防与理赔、激励与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