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上午10时51分,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的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化工)在停产整顿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含邻氯氯苄生产作业人员2名)、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性质恶劣,影响重大。
金山化工原设计主要产品为苯甲醛、苯甲酸、盐酸,从2017年3月开始,金山化工未经许可,利用苯甲醛生产装置部分设备,以四甲基硅烷(闪点为-27℃)和氯气为原料违法生产氯甲基三甲基硅烷(闪点为-2℃)粗品;2017年6月,上海爱默金山药业有限公司因当地产业调整被停产后,将其分离、精馏技术及设备提供给金山化工,用以生产精制氯甲基三甲基硅烷并回购。2017年8月3日,金山化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因装置设备设施改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未予延期,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但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金山化工持续非法生产氯甲基三甲基硅烷,而且2017年11月,金山化工又将部分设施违法租赁给江苏南京希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邻氯氯苄。
经初步核实,金山化工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1名执法部门公职人员。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装置尾气管线改造过程中使用塑料焊枪时,引燃尾气管线中四甲基硅烷、氯甲基三甲基硅烷等可燃性气体,回火引爆分离釜内物料。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