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
海明公司隶属于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员工400人,主要产品为:双氧水、液氯、烧碱、盐酸、偶氮二异丁腈,双氧水产能为10万吨/年,2012年6月30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生产双氧水采用蒽醌法工艺,分氢化、氧化、萃取及净化等工序。其中,氢化工段:2-乙基蒽醌工作液经过滤、预热,通过管道与氢气混合后进入氢化塔,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连续氢化生成氢化液,经再生过滤进入氢化液贮槽,送至氧化塔进行氧化反应,生成双氧水。
2014年下半年,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固定床内的催化剂效率下降。2015年2月,公司对固定床中塔内的催化剂进行了更换。3月13日复产开车后固定床出现偏流,工作液分布不均。3月17日车间主任陈某联系催化剂厂家技术人员邓某到公司指导分析。3月18日上午陈某、邓某等6人再次到装置现场,因固定床底塔与中塔构造相同,陈某安排2名维修工打开底塔人孔进入塔内对分布器尺寸进行查看。9时46分许,底塔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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